昆山离婚律师
法律咨询热线:18706263217
当前位置: 首页 > 律师文集 > 遗嘱继承

最高人民法院对两个遗产继承问题的批复

发布时间:2018年7月20日  来源: 昆山离婚律师     http://www.kshlhls.com/

  1975年7月4日,最高法院

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:

  你院1975年4月8日(75)粤法民政号第21号函,关于继承的两个问题的请示,经研究,答复如下:

  一、关于海口市某医院一医生病故有几千元存款在银行,死者没有配偶、子女及其他合法继承人。对绝户财产由谁确认和处理问题。你们认为绝户财产,应收归国有,同意。如有争执,应由有关单位请示当地党委会或革委会解决。

  二、(原文件中即略)


首页| 律师介绍| 专长领域| 法律文集| 相册影集| 案件委托| 人才招聘| 法律咨询| 联系我们| 友情链接| 网站地图
All Right Reserved 昆山离婚律师
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@2023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:18706263217  技术支持: 大律师网